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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制定贯彻实施《纲要》和《意见》方案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       日期:2004-12-21


  12月13日,宣武区政府印发了《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据《方案》,宣武区政府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区长武高山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等日常工作。《方案》对《纲要》和《意见》的学习培训工作做了部署,区委区政府理论中心组、处级领导干部将集中学习,重点辅导;区行政学院在各级、各类学习培训中,增加学习《纲要》内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习情况纳入公务员考核。《方案》督促各行政机关抓紧制定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上报区法制办,进而制定宣武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方案》要求宣武区各级领导干部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把推进依法行政做为一把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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