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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局级干部依法行政研修班快讯(第3期)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       日期:2004-07-21


  区县局级干部依法行政研修班

  快    讯

  (第3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4年3月25日


  学员肯定研修班教学方式并提出改进建议

  为了办好下几期的区县局级干部依法行政研修班(以下简称研修班),市政府法制办、市委党校专门征求了本次研修班学员的意见。学员们对研修班教学方式给予了肯定。研修班学员、市公安局内保总队政委王亮说:"研修班的教学形式很好,有利于学员的学习。" 研修班学员、市人大法制办副主任李小娟说:"研修班教学既有专家授课,又有专题讨论,有助于更好地提高学员对依法行政的理解。" 学员们还对进一步办好研修班提出了建议。研修班学员、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一俊说:"专家授课,不要把重点放在介绍基本理论、历史渊源上,而应通过剖析具体案例,重点讲解依法行政中存在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帮助学员解决困惑,引导学员认真思考。"

  学员再议依法行政

  3月24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王振清院长为研修班的学员们授课。王振清院长为学员们重点讲授了人民法院的工作范畴、行政诉讼的有关问题,以及在"入世"形势下,行政机关应当树立的理念等,并回答了学员们的提问。学员们普遍认为,王振清院长的授课内容理论结合实际,既浅显易懂,又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3月25日上午,研修班的学员们围绕青锋司长和王振清院长的讲授内容,重点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等问题展开了讨论。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和要害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水平

  研修班学员、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政委陈福印说:"不可否认,目前权大于法的现象还比较严重。"研修班学员、市公安局内保总队政委王亮说:"在实践过程中,一些领导干部的行政命令对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一定的误导作用。因此,如何将法律与日常工作很好地结合起来,是领导干部当前必须要认真研究的课题。"研修班学员、市公安局崇文分局政委郑燕生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关键和要害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水平。目前行政机关不依法办事特别是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还比较严重,这与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水平有很大关系。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如何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解决社会矛盾,是值得领导干部认真思考的问题。" 研修班学员、昌平区副区长任学良说:"领导干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如果对一个问题很难分清是违法还是合法,就应当请法制部门或者有关专家予审核、把关,决不能主观、简单地进行判断,更不能违法做出决策。"

  决策不仅要依法,也要合理

  研修班学员、市公安局崇文分局政委郑燕生说:"目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解决问题的方案很多,但有时我们选择的方案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很合理,很难切实解决实际中的问题,甚至会激化社会矛盾;另外,目前对行政职责和行政权限的划分也不是很科学,造成一些行政机关(如公安机关)承担了很多不恰当又很难做好的工作,不仅不利于解决好这些问题,还影响了这些行政机关正常职能的发挥。因此,决策不仅要依法,也要合理。这样才能切实预防和解决问题,也才能保持政策的统一性和延续性,进而使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要切实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

  研修班学员、市公安局内保总队政委王亮说:"就公安机关的工作来讲,当前必须要处理好以宽服民与精确打击的关系。要做到这一点,当务之急就是不断加大对民警的教育力度,加强对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 研修班学员、市公安局崇文分局政委郑燕生说:"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因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不仅仅是简单地提高学历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社会阅历等综合素质,以使他们能够适应复杂的社会生活。"

  要转变执法观念,改变执法方式

  研修班学员、市公安局西城分局政委陈福印说:"由于观念的原因,造成目前的行政执法方式上还存在不少问题,就公安机关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是经常采用采用'运动式'、'游击式'的执法方式。这种执法方式造成的警力浪费、执法效果差等弊端十分突出,带来的一系列不良连锁反应也比较明显。其次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科学地提出一些口号式的承诺,影响了行政机关的执法功能的正常发挥。第三是对行政执法下任务、定指标。这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不利于打击真正的违法行为,也会因注重行政执法的惩罚功能而丧失掉行政执法的教育功能。第四是习惯于'突击式'的执法。这种做法在一定时期可能会发挥作用,但长此以往,不仅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还势必会激化社会矛盾,扩大对立面。因此,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过程中,应当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改变执法方式,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市政府领导。
  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依法行政研修班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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