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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局级干部依法行政研修班快讯(第7期)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       日期:2004-07-21


  区县局级干部依法行政研修班

  快    讯

  (第7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4年6月2日


  学员热议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问题

  6月2日下午,研修班学员就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石景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令友:

  首先,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可以更好地进行行政管理,总体上讲利大于弊。其次,必须尽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第三,要增加执法人员的编制。第四,要解决目前很多行政执法人员"非公务员"身份的问题。

  市交通执法总队党委书记崔燕苹:

  通过学习,对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法律依据、必要性、工作思路以及目标有了进一步了解。但以下问题还需要认真研究。首先,目前北京的行政执法队伍仍然较多,对此是否还要进一步进行集中、怎样集中?其次,在进行集中的过程中,哪些适合于体制内集中、哪些适合于体制外集中、哪些可以下放到区县。这直接关系到能否解决条块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第三,有必要调整行政执法方式,解决执法手段单一问题。

  怀柔公安分局局长许克嘉:

  首先,行政执法要处理好"疏"与"堵"的关系,从根本上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其次,要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和相对人的素质,确保执法的可持续性。第三,转变观念,避免"运动式"、"刮风式"执法方式。

  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顺: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赋予地方更大的权力,同时要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切实提高行政效率。

  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占山:

  改革最难的就是改革权力,调整最难的就是调整政府本身,还有就是改革最痛苦的就是触及利益。目前,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着多头执法、权力交叉、互相挚肘、执法方式单一、利益化明显、"游戏"式执法等诸多问题。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应当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并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

  就北京市来讲,改革行政执法体制首先要求市级部门要带头依法行政,并要积极做好配合。其次,部门内要的行政执法权要尽量集中。第三,跨市区的执法必须由市里统一开展。第四,机构设置要保障上下对口。第五,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处理好利益观、人情观、随意观、个人取向观问题。这"四观"是确保依法行政的关键。


  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岐山、新民、强卫、赴朝、吉林、晓晨、尚武同志。
  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依法行政研修班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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