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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局级干部依法行政研修班快讯(第8期)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       日期:2004-07-21


区县局级干部依法行政研修班

快    讯

(第8期)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4年6月8日


学员热议行政诉讼

  6月4日上午,研修班学员就行政执诉讼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从不同角度指出了当前行政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其中,

  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田玉龙:

  "群众和政府目前行政诉讼的意识还不强。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群众和政府对行政诉讼的认识。政府不能干涉法院依法办案。要实现这种转变,不能急功近利,必须结合实际情况,稳步推进。"

  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占山:

  "行政诉讼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督促政府依法办事的重要保证,必须努力做好。

  目前,影响行政诉讼发挥作用的原因主要在三个方面。首先是行政机关及其领导受"政绩观"的影响,在工作中存在"不负责"的态度,不承认责任,不敢暴露问题。其次,法院目前在工作中有"三难"。一是受客观实际影响,使"真招"难;二是因受政策等不稳定因素影响,对一些问题界定难;三是执行难。这"三难"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威信。第三,群众意识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不少人受利益取向影响,考虑问题一切从自身出发,不考虑他人利益是否受到侵害;在很多情况下,一些人从个人利益出发,不考虑法律,盲目性地告政府;另外,有些人甚至出于个人政治目的告政府。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做好行政诉讼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首先,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要努力提高法律水平、政策水平和执政水平,严格依法行政。其次,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要做到以人为本,增加亲民色彩,同时要提高程序意识和公平、公正意识。第三,群众应树立三个观念。一、行政诉讼是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途径,而非发泄不满的渠道;二、必须增强守法、用法的责任感;三、行政诉讼是推进政府工作公开、公正、透明的重要手段,而非发泄私愤的渠道。第四,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

  学员讨论行政许可问题

  6月8日上午,研修班学员结合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讨论了行政许可的有关问题。

  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刘兰芳:

  "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不需要许可的事项就坚决不要设定许可。除必要的公共管理外,政府应以服务为主。政府要进行合理引导,发挥市场、中介组织等的作用,公法不应过多地介入私法。"

  怀柔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梅占山:

  "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过程中,各级领导特别是高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许可法的理解不能绝对化,要看到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规定可能存在的负面问题,认真研究对策。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法的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顺:

  "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进政府依法行政首先要增强全民特别是各级领导的法律意识和观念。要通过党委、人大、政协以及公众等多种渠道,加大监督力度。"



  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岐山、新民、强卫、赴朝、吉林、晓晨、尚武同志。
  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
  依法行政研修班各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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