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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2007年第19期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日期:2007-11-07


第19期

(总第63期)

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19日

崇文区制定实施行政执法依据变更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依据、职权清理结果的动态管理,近日,崇文区政府制定实施了《崇文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依据变更暂行规定》。该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变更条件。包括新法律、法规、规章出台,行政执法职权需要进行调整的;法律、法规 、规章废止,行政执法职权需要变更或撤销的;因机构职能进行调整,行政执法职权需要进行变更或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形。二是规范变更程序。首先由执法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提供变更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名称,具体行政职权名称及依据条款。然后由区政府法制办根据执法部门提供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核确认,并将确认结论反馈给执法部门。再由区政府法制办负责在崇文信息网上公布变更结果,同时由相关执法部门负责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三是规定变更时间。每季度变更一次,需要变更的执法部门要在每季度结束后5日内提出申请,并将有关材料报区法制办。四是提出工作要求。凡遇需要变更的情形,要认真梳理核对,及时报送审核,区政府法制办要及时认真进行审核确认,保证公布的结果及时准确。(崇文区政府法制办)

市交通委印发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系统行政许可书面文书的存卷归档工作,近日,市交通委印发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并开始在本系统试行。评查标准共分为总则、基本标准、一般标准和案卷装订与归档四个部分。其中,基本标准包含主体、事项、依据、程序4个方面共26项评查内容;一般标准包含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文书送达3个环节共140项评查内容;案卷装订与归档细化为10项评查内容。市交通委系统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评查标准的具体规定,结合各单位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统一规范行政许可文书的格式和使用,并建立完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开展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市交通委)

市商务局研究制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有关制度,近日,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商务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执法证件的取得资格、程序、使用、年检及收回等问题进行了规范,同时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做出了明确规定。此外,还明确规定:区县商务执法证件管理由区县商务部门负责。该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推动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市商务局)

海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监督法

  近日,海淀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区领导、区各委办局的正职领导参加了学习。国家行政学院任进教授对监督法的制定过程、基本原则、主要特点和贯彻实施作了介绍。林抚生区长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监督法的重要意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和被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并以监督法的实施为契机,改善区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建设高效、务实、清廉政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海淀区政府法制办)

市信息办举办信息化行政执法授证仪式

  近日,市信息办举办了北京市信息化行政执法授证仪式,给第一批43名信息化行政执法人员颁发了执法证。各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信息办纪检组长王立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王立平同志强调,各信息化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对信息化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密部署工作,明确相关责任,完善执法制度,扎实开展信息化行政执法工作,为首都电子政务网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市信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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