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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简报2007年第17期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日期:2007-11-07


第17期

(总第61期)

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12日

全国第五次地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

  近日,全国第五次地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工作座谈会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副司长江凌出席了会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巡视员王宝金同志代表北京市致欢迎词。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会议进行了新闻报道。会议听取了北京市等10个重点联系单位就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的交流发言,并观摩了北京市第十一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场。辽宁、陕西、内蒙古等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受邀参加了本次工作座谈会。

  会议充分肯定了北京市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工作经验,并通过会议交流,清晰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工作方法,掌握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标准,明确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的处理。江凌副司长对座谈会进行了最后总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见微知著,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开拓创新,完善、实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方式和方法;三是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做好基础制度保障工作。(市政府法制办)

崇文区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近日,崇文区政府制定发布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该制度提出“七明确”,规范报告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全区各行政部门(包括垂直管理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二是明确报告原则。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要坚持客观、全面、准确的原则;三是明确报告内容,包括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情况;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的情况;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的情况;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情况;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的情况;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的情况;行政执法监督的情况;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的情况;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机构建立的情况;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四是明确报告时间。各部门要于每年10月25日前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五是明确报告程序。各部门要向区政府书面报告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区政府要向上级政府、区委、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书面报告本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六是明确报告形式。各部门要以书面形式,经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发后上报区政府;七是明确纳入考核。区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进行审核,并将其作为年度区政府对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崇文区政府法制办)

市财政局启动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

  近日,市财政局启动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及财政职能的行政法规和我市政府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清理的原则、清理的范围、清理的工作要求等作了具体安排部署。市财政局法制处还专门召开了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了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现行有效的296件政府规章逐件分解到有关单位,对清理工作的原则、范围、要求进行了具体讲解,并要求参加清理工作的同志要提高认识,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严格审查,按时完成清理工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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