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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期
(总第60期)
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12日
市政府法制办印发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
7月27日,市政府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北京市关于行政执法协调工作的若干规定》等6项配套制度,要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切实抓好落实。为认真落实市政府通知精神,8月28日,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6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开展宣传培训,2007年底前制定落实6项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或措施,包括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制度,制定和完善案件评查和案卷管理工作规范,制定和完善行政处罚执法资格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的监督程序和制度,制定法规规章的实施准备工作方案,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基础工作。(市政府法制办)
通州区法制办出台三项行政复议工作规范
近日,通州区政府法制办出台了《通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程序规范》、《通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行政复议集体讨论程序规定》、《通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程序规范》三个程序性工作规范。这三个工作规范分别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各个工作环节、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体讨论程序以及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的流程等方面对法制办的办案程序进行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明确了工作要求和标准,使办案工作进一步趋于规范化和标准化。其中,《通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大行政复议集体讨论程序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案件单独规定了特殊工作程序,即实行集体讨论程序,并明确了实行重大行政复议集体讨论的范围,详细规定了实行集体讨论的环节、步骤、时限、文书等内容,这进一步强化了重大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上的谨慎性和规范性,为确保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通州区政府法制办)
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推出执法监督新举措
为深入推进统计工作依法行政,促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近日,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制定了《统计违法案件备案与报告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
《统计违法案件备案与报告制度》明确了报告和备案案件的范围,设定了相关工作程序。其中,统计违法责任人涉及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对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阻挠、抗拒统计执法检查以及群众集体署名举报或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等案件需在立案后7日内向上级统计机关报告。
《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划定了审查委员会议事原则、议事范围及工作职责、议事规则、议事程序,并对审查委员会决定的执行与督办作出明确规定。凡市局、总队对情节复杂或者有影响案件的处罚,以市局名义拟作出3万元以上、以总队名义拟作出2万元以上案件的处罚,都要在审查委员会集体议事、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下作出决定。(市统计局)
市药监局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培训会议
近日,市药品监督局召开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培训会。会议传达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年政策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对2007年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着重对该局制定的《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进行了讲解,对许可案卷10项合法性标准,41项规范性标准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说明。为进一步巩固培训效果,会议期间组织与会人员对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了测评。(市药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