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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期
(总第59期)
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10月12日
东城区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
为充分发挥首都高智能人才密集的优势,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近日,东城区制定颁布了《东城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咨询论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凡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的,都必须事先经过专家论证后,再提交区政府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包括:重点行业和重大工程项目的确定和实施;涉及城市规划、区域定位、古都风貌保护等方面内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和措施的制定等。对于上述列举的四个方面不能涵盖的,区政府或区政府各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咨询论证的,涉及全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体制改革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其他重大问题,也可提交专家进行论证。目前,东城区已初步形成由经济、法律、公共服务和城市建设等领域的权威学者、资深人士和企业家组成的专家库。
《办法》还规定: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决策前,原则上各主办单位应提交前期专家论证的会议纪要或专家的书面意见,专家意见应当作为区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对于前期论证时专家意见不一致的,应充分重视少数人的意见,将各种不同意见一并提交区政府。(东城区政府法制办)
市商务局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及案卷管理工作
近日,市商务局修订了《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处罚案件检查处理审批程序规定(试行)》和《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试行)》两项制度。《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处罚案件检查处理审批程序规定(试行)》加强了对行政处罚案件检查处理程序的规范,建立了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有效约束的制度,从制度上限制了行政处罚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北京市商务局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试行)》则要求行政处罚案卷实现“立案有卷,结案存档”的系统化管理,不断完善行政处罚案卷管理工作。这两项制度的顺利实施,将大大推动市商务局行政处罚工作法制化、科学化和系统化的进程。(市商务局)
宣武区政府出台依法行政六项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宣武区政府出台了《宣武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宣武区行政机关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宣武区关于依法行政情况报告的若干规定》、《宣武区行政赔偿程序规定》、《宣武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宣武区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办法》等六项制度,分别对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争议的解决、行政机关之间案件移送、依法行政定期报告、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评议考核等工作从实体上和程序上进行了规范。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评议考核事项。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提高行政效率,落实行政责任。(宣武区政府法制办)
市城管执法局向媒体介绍行政指导工作做法
近日,市城管执法局向媒体介绍了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推行的行政指导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负责人强调:一是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以认真履责为前提,行政执法中决不能因追求执法而忽视行政指导,也不能因推行行政指导而弱化执法工作。二是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在日常执法中,必须坚持教育纠正是目的,处罚是手段,将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劝诫当事人自觉守法贯穿于执法行为的始终。三是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要因事制宜,结合辖区工作特点,根据不同管理对象和管理行为,选择相应指导或执法方式,综合运用各种行政指导措施辅助、促进行政执法,实现执法绩效与社会效益的双赢。(市城管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