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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期 (总第54期)
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30日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市 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社会矛盾的功能和作用,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后,与会同志及时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了会议情况和主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迅速组织了传达学习,认真传达了全市行政复议大会精神,重点学习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07〕5号),学习了王岐山市长在59次市政府常务会上的讲话和吉林副市长在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行政复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一致认为行政复议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渠道,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增强了新形势下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此基础上,各地区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积极研究了贯彻落实的措施。一是加强对行政复议法的宣传,畅通受理渠道。丰台区在丰台火车站进行了行政复议法的宣传和法律咨询,通州区、顺义区分别在当地电视台对行政复议进行专题报道。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复议工作程序。市公安局制定了《和解协调处理治安复议案件规定》,市卫生局修订完善了《北京市卫生局行政复议案件管理办法》。三是改革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积极运用和解、协调的工作方式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将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首要目标,将调解作为行政复议的重要工作方法 ,加大和解力度。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复议工作人员素质。市建委今年计划招收两名法律专业应届毕业生从事行政复议工作,怀柔区聘请法律顾问,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能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海淀区安排复议办案人员到法院旁听诉讼案件的审理,学习庭审中好的做法,提高对复议案件的审理水平。五是继续加强复议机构与信访、法院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目前各区县政府都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形成解决行政争议的整体合力。
(市政府法制办)
市建委结合实际贯彻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
市建委对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行政复议接待场所挂牌办公。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办公室,并对外挂牌,配备接待人员;在接待办公室及建委网站公示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等事项,方便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公示《北京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守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人员的职务行为,促进职业道德建设。二是充分运用和解、协调机制化解行政争议,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复议案件,进一步加大案前和解、案中协调力度,增进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建委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为当事人自行和解创造条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三是对重大、复杂、疑难以及群体性案件,实行会商会审制度,探索疑难案件的行政复议审查机制,由相关业务处室及分管领导共同把关,集体研究,力争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确保案结事了。
(市建委)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全市行政复议会议精神
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全市行政复议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动作迅速,重点突出。主管领导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多次听取法制部门汇报,及时制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并于3月21日,专门举办全局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班,组织所属各单位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骨干认真学习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同时,注意突出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了《和解协调处理治安复议案件规定》。该《规定》明确对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治安处罚案件,力争通过行政复议期间的和解、协调工作,化解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公安机关之间的矛盾,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和解后原治安处罚决定可以不再执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合谐因素。和解协调处理治安复议案件,充分体现了首都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宗旨。
(市公安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