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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简介
来源:北京市政府法制办     日期:2011-09-19

 

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059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八家单位共同发起。现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周继东同志任会长,秘书处设置在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五年来,在市法学会的正确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各位理事的共同努力下,研究会自觉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两个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首都工作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瞄准建设一流研究会目标,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五年来,我们始终将建设一流研究会作为发展目标,努力繁荣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培养锻造优秀人才,积极探索学会办会经验。

  一是学术研究活动成果丰硕。五年来,研究会立足首都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深入开展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取得了一批理论上有创新、实践中用得上的研究成果。自2005年至今,共完成市法学会二级课题9项、三级课题15项,其中多项研究成果在各级各类评比中获奖。此外,全体会员共出版学术专著20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近千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00余篇。

  二是努力搭建青年学者成才平台。研究会自成立以来,就坚持将培养人才特别是扶持青年学者成长作为重要任务。在会员发展上,注重吸收优秀青年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加入。截至目前,在研究会中,年龄45岁以下的会员有72名,占会员总数的46%2010年我会推荐的副会长王锡锌教授被评选为首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并由市法学会推荐参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荣获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三是积极探索研究会办会经验。研究会自成立起就实施轮执会长制度,至今共有市政府法制办、市高级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等单位担任了轮执会长。轮执期间,各轮执单位充分发挥在人才和智力资源方面的优势,组织开展了多项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术研讨活动。经过五年的探索,轮执会长制度已经逐渐成熟完善,作为研究会运行和管理机制固定下来,并在市法学会系统作了汇报交流。

二、认真贯彻办会宗旨,紧密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实践

研究会成立以来,紧紧围绕“为首都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服务,为繁荣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服务”的办会宗旨,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围绕中心,完成多项重点难点攻关课题。研究会始终将推进首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己任,在研究领域和选题方向上坚持以“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紧密联系首都实际”作为切入点,对在推进首都法治政府建设中涉及全局性、关键性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理论攻关。

  ——围绕首都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目标,学会及时组织高级人民法院等成员单位开展了《关于在行政审判中加强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等课题研究,并积极促进成果转化,制定下发《关于在行政诉讼中加强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将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措施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在首都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中的重要作用。

  ——围绕首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需求,我们组织实务部门同志和高校专家学者,积极开展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课题研究,完成了《北京市依法行政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课题,目前,该研究成果已转化为市政府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指标,从2009年起,对市属各委办局和区县政府开展依法行政工作考评。

  ——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将北京建设成为具有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宏伟目标,我们及时组织选题和收集资料,成立《世界城市的政府治理》课题研究组。该课题现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研究成果将直接服务于首都建设世界城市和法治政府的实践。

  此外,由研究会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同志共同承担的《行政问责制度研究》、《北京市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研究》等课题成果,正在逐步转化为解决首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地发挥了理论研究的前瞻性和指导性作用。

  二是服务大局,直接参与政府法治实践活动。五年来,研究会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教育部、文化部、国务院法制办等国家部委及北京市人大、政府、政协等机构的立法调研、论证、咨询工作,分别就《物权法》、《国家赔偿法》、《食品安全法》、《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草案提交修改或完善建议,其中绝大部分意见均被吸收采纳。

   在北京筹办奥运会过程中,研究会的专家学者和实务部门同志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优势,广泛参与立法、执法、咨询、论证、宣传等各项法治实践活动,特别是在涉奥立法工作中,研究会的专家学者,积极参与立项、调研、论证、起草、征求意见以及审核修改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检查办法》、《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16项直接涉奥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法工作,为成功举办奥运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国际奥委会对本市奥运立法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国际奥委会法律部主任霍华德·斯图普先生于2008824日专门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市人大法制办和市政府法制办,表达了谢意。

  此外,研究会的于安、杨建顺、莫于川、王锡锌、沈岿、薛刚凌、刘莘、金国坤等一大批专家学者还分别受聘为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法律专家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直接参与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审核、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等具体工作,在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营造氛围,积极参与各类宣传培训活动。研究会充分发挥智力优势,领导率先示范,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氛围。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教授,研究会副会长马怀德教授参加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共同组织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赴全国各地宣传行政法治知识和理念。在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市委党校和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全市各级各类依法行政专题培训中,周继东、王振清、于安、杨建顺等研究会领导多次承担了授课任务。一些在实务部门工作的研究会领导还分别被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聘为客座研究员,走进校园多次举行依法行政专题演讲。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王锡锌教授长期受聘中央台视台《新闻1+1》栏目组担任特约评论员,不遗余力地开展学术交流与宣传工作。

  此外,研究会还十分重视成员单位之间宣传资源的整合与利用,积极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参与首都法治实践活动。2008年起,市政府法制办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宣传为核心的“新法宣传机制”,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宣传资源和平台的共享,并相继开展了对《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数十项社会关注、市民关心的法规规章的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012月,研究会还利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平台,联合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就《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开展“进社区、进家庭”征集意见宣传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提交给政府相关立法部门,为进一步修改《草案》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坚持理论联系实践方针,推动研究成果指导实践

  五年来,研究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发挥课题研究、学术年会和会刊的作用,不断促进理论研究成果与法治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互动促进。

一是发挥好实践性课题的平台作用。研究会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针,采取合作攻关或课题委托等多种形式就首都法治实践中遇到的难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专题研究和研讨,先后完成了《北京市政府采购和罚没财物管理法律问题研究》、《北京市民政局执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建设》、《北京市地方旅游法规范体系研究》等上百项实践性课题,上述课题成果均已通过各种形式转化为工作实践中的具体制度或有益做法。

二是发挥好学会年会的互动交流作用。年会是首都行政法学理论和实务界的重要盛会,也是深入推进行政法治理论和实务研究的一个重要平台。在年会内容上,我们精心选择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研讨主题;在形式上,通常采取由实务部门同志报告、请专家学者点评的方式进行,以促进理论与实践的互动。自研究会成立至今,先后举办了“法治政府与和谐社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首都行政法治发展”、“依法行政的重点、难点”、“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理论与实践”、“完善法治行政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主题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研讨成果。

  三是发挥好《法治政府建设》的会刊作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研究会的会刊,是展示行政法学研究成果的重要窗口。因此,研究会一直把办好《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严把政治关和质量关,同时突出学术研究与信息交流的特色和定位。五年间,通过摘编、约稿、专访、征文等多种形式刊发研究会成员研究成果200余篇,占杂志采用文章总数的30%以上。

  四、夯实学会组织基础,体制与机制不断健全

  五年来,研究会高度重视组织建设,队伍管理、交流机制、沟通联络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完善组织体系。研究会根据学会章程的要求和领导成员工作岗位变动等实际情况,通过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及时调整机构成员,五年来共增补副会长5名,常务理事12名,保证了研究会领导机构的平稳运行。同时,研究会按照中国法学会和市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会员队伍建设的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不断为研究会注入新鲜血液。五年来,会员数量已由成立时的130人发展到目前的165人,会员遍布驻京高校、政府部门、审判部门以及司法实务部门等多个领域。

  二是加强内外交流。五年来,研究会积极开拓和发展学术交流平台建设,探索开放式办会思路,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方式,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2007年邀请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专家学者来京,与研究会有关专家和实务部门同志开展探讨,实现了开阔视野、交流经验的目的。此外,研究会还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政府研究院等首都著名高校的研究中心建立了良好关系,共同合作开展学术研究活动。

  三是积极争取市法学会指导。五年来,研究会十分重视并自觉接受市法学会的工作指导,先后承担和参与完成了几十项市法学会安排的课题,并圆满完成了研究会会员重新登记、首都法学法律高级人才库建设等多项重大任务。同时,通过定期走访、上报信息、互赠资料等渠道,切实加强了与市法学会及其所属其他研究会的沟通联络,扩大了研究会的影响。

 

  在总结过去五年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繁荣法学研究,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如:行政法治理论研究与首都法治实践的结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学会的运行机制及管理制度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学会的自身建设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特别是去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颁布,给行政法学理论研究和首都行政法治实践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我们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进一步做好研究会各项工作,为把北京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的世界城市”做出应有贡献。在这里,对下一届研究会工作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继续坚持“两个服务”的办会宗旨,为首都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下一阶段,研究会应当继续坚持“两个服务”的宗旨,多层次、全方位为首都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一是集中优秀力量,对首都行政法治实践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开展集中攻关。二是整合智力资源,积极参与法律法规研制、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不断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三是充分发挥研究会的学科引领作用,积极推动理论创新,探索和回答首都政府法制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和司法实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继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良好学风,深入实践开展研究与交流。下一阶段,研究会应当坚持以法治实践引导学术研究,以学术研究指导法治实践:一是进一步密切各理事单位间的经常性沟通,促进行政法学理论界与实务部门的信息交流,及时发现理论研究与工作实践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探讨。二是抓好研究成果转化工作,对有价值的学术观点,在经过筛选提炼和深加工基础上,根据成果内容分别报送市领导或相关部门,促使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为实践服务。三是加强与国内外有关组织的学术交流,不断拓展行政法治理论研究视野和借鉴国外行政法治实践经验。

  第三,继续完善学会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增强研究会活动活力。下一阶段,研究会应当在如何完善和创新轮执会长工作机制上多动脑筋:一是总结有益经验,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轮执会长和轮执单位自身特色和资源优势,探索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双会长”轮执的合作形式,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二是开展各类学术活动,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形式多样的专题研讨会,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三是继续办好《法治政府建设》会刊,及时刊登年会及学术活动内容和信息,精心组织稿件,为理论研究服务首都法治建设搭建实践平台。

  第四,继续夯实基础建设,促进研究会工作持续发展。下一阶段,研究会要在完善基础建设方面狠下力气:一是继续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吸纳人才的机制和网络,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努力把那些热心于行政法制研究的理论工作者和实务部门同志吸引到我们的队伍中来,不断壮大力量,进一步扩大学会影响。二是进一步发挥好秘书处的作用,要切实把研究会各项工作规划好、组织好,充分发挥承上启下、协调各方、提供服务的作用,为全体理事提供良好的、优质的服务。三是进一步争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市法学会的指导与支持,通过确定联络员、报送工作信息等途径,及时反映研究会工作进展和学术开展情况,使学会健康持续发展。

  同志们!五年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得到了各级领导、各会员单位和全体理事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帮助,在此谨代表全体常务理事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第一届理事会今天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第二届理事会即将产生。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时期,在新一届常务理事会的带领下,研究会必将继续为繁荣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推进首都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