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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来源: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网站     日期:2009-10-15

 

    二○○六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关键之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培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考核,规范执法行为,确保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考核评价到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和十一五规划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六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

1、继续深化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形势下的市、区县政府投资管理新机制。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推进政府投资公开和后评估制度。(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总体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在条件成熟的区县和部门适时推进试点工作。(市编办牵头,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政府研究室、市劳动保障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3、制定《关于促进北京市行业协会发展和改革的意见》,探索改革行业协会的双重管理体制,培育一批新型行业协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作用。(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共同负责,市政府研究室及相关部门配合)

4、认真实施《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建立并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研究制订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市信息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市工商局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配合)

5、完善领导决策接入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面向政府决策的信息化支撑能力。建设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扩大政府信息共享交换的范围。(市信息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及相关部门配合)

6、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决策类、工作动态类政务信息目录。推进市属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市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7、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继续完善全程办事代理制,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怀柔区试点的意见,推广试点经验,指导并推进区县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政府部门网上许可、网上服务和网上监察等电子政务建设。(市监察局、市编办共同负责,市政府法制办、市信息办、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配合)

8、加强乡镇管理体制综合改革调研,找准我市乡镇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乡镇机构改革的试点意见,选择条件成熟的乡镇进行试点,积极推进乡镇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市编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9、落实市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的改革措施,研究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市编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及相关部门配合)

10、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市与区县统一的专项支出项目库建设。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结合部门和项目特点,制定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程序和工作制度。加快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到市级部门的基层预算单位。集中收缴改革的非税收入达到市级非税收入总额的50%以上。(市财政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1、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内或采购限额以上的支出项目,一律纳入政府采购。拓宽政府采购一站式办公服务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建立健全非招标采购、协议供货、代理机构认定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市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2、进一步探索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信访办及相关部门配合)

13、进一步改进政府立法工作,完善和创新立法工作征求意见、公众有序参与、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按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8项,制订市政府规章19项,废止市政府规章9项。(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三、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4、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完成梳理执法依据、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工作,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共同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1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审核、发放程序,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人事局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16、坚持和完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修订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组织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四、大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17、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联动机制;探索人民调解与多种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扩大建立专业调解委员会的试点范围,积极探索房屋拆迁、物业管理、占地补偿、土地承包等多发群体型纠纷的调解方法和途径;及时调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市司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8、深入贯彻《信访条例》,以畅通渠道、规范秩序、加大督查力度、解决合理诉求为重点,做好信访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市信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19、加大网上信访工作力度,《市长信箱》联网向基层延伸,对受理的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答复;定期开展全市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区县级以上重点矛盾纠纷全年办结率不低于90%,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市信访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20、继续加强对奥运场馆建设的监督,深入推进奥运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监督责任体系和层级监督网络,健全监督制度。(市监察局牵头,市审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21、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实施检查评估工作,建立执法协调机制。(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2、充分发挥各级行政投诉中心的作用,进一步拓宽投诉受理渠道,突出直查快办,完善工作制度,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行为。(市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23加大对本级财政支出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及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实现由收支审计并重向以支出审计为主转变,促进健全规范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重点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和市国库系统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以及市级重点部门决算草案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审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配合)

24、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纠正行政机关的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落实行政复议监督函制度和领导干部听取典型案例评析制度。认真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25、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程序,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办公厅、市档案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各负其责,相关部门配合)

六、完善学习宣传和培训考核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6、继续深入开展《纲要》和《实施意见》的学习和培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成本年度对局级和政府法制机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任务。加大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力度,制定完善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管理办法。(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27、认真抓好公务员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清理本市公务员管理制度,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的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市人事局牵头,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部门配合)

28、紧密结合五五普法启动工作,继续加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宣传力度。组织运用多种形式普及依法行政知识,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局面。(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事局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七、进一步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29、组织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积极研究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30、结合新农村建设,重点推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针对乡镇政府特点实行分类指导,督促建立和实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各项制度和机制。(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31、加大依法行政的考核评价力度,初步建立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32、建立完善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间安排,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各负其责)

33、继续加大法制机构建设力度,积极推动区县委办局(含垂直管理机构)的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相关委办局各负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