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是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第一年,也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各项工作要求,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一年。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深刻领会《纲要》和《实施意见》的重要精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五年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探索、总结和推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制定《规范深化政务公开和全程办事代理制工作意见》,区县重点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探索“牵头单位代理式”等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等便民、高效的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市编办、市监察局共同负责,相关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各负其责)
2、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整合现有救助渠道,积极推进救助方式社会化;加快构建社会保障资金多渠道筹集机制,增强资金保障能力。(市民政局、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共同负责)
3、完善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并推行《北京市应急指挥系统平台建设技术标准》,建立健全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构。(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办、市编办共同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制定《北京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法》及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等相关规则。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绩效考核,扩大网上办公试点范围。(市信息办负责,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配合)
5、依法规范本市设定的94项行政许可的程序、条件和材料,制定北京市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等相关配套制度。(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共同负责,市编办、市人事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6、按照新的区县功能定位,在明确市与区县政府财政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研究提出《北京市完善市对区县财政体制的方案》,完善财政体制。加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力度,在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并延伸至部门所属的基层单位,区县的改革面要达到50%以上。(市财政局负责)
7、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研究制定市级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试点办法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并选择试点单位进行改革。(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共同负责,市审计局、市交通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配合)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8、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市监察局、市信息办、市信访办配合)
9、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市监察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市审计局、市信访办配合)
10、按照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提出地方性法规草案7项,制订市政府规章11项,废止市政府规章5项。(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三、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1、进行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课题研究,明确本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方法步骤。(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12、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纠错力度。(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13、开展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确认工作,重新向社会公布行政处罚主体。(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14、研究建立有关行政执法协调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编办、市监察局配合)
四、积极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15、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推广联合接待室工作模式,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提高调解组织的调解能力。(市司法局牵头,市信访办及相关部门配合)
16、认真贯彻国务院新修订的《信访条例》,研究落实配套措施,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市信访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17、畅通和拓宽信访等民愿诉求渠道,建立信访反馈与研究政策联动机制,对带有普遍性的社会矛盾,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实现《市长信箱》网上办公。(市信访办负责,各区县政府配合)
五、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8、加强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重点围绕奥运场馆工程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察和专项检查力度。(市监察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配合)
19、围绕建立公共财政体系,规范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大预算执行审计力度,重点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地方税收征管情况和市国库系统预算资金收纳和拨付情况,以及市级重点部门决算草案和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市审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及相关部门配合)
20、建立健全财政部门对国家赔偿费用的预算与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北京市国家赔偿费用预算与财务管理办法》。(市财政局负责,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21、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大会,进行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研究工作中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22、适应行政复议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加强行政复议机构的意见和措施。(市编办牵头,市政府法制办配合)
六、建立完善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23、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
24、完成本年度对局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轮训任务。(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司法局配合)
25、组织全市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市人事局、市政府法制办共同负责)
26、组织开展全市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大赛,编写《首都市民奥运法制宣传手册》,大力开展“新北京、新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市司法局负责)
七、切实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27、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本地区和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
28、研究贯彻落实《纲要》和《实施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依法行政评价体系。(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人事局配合)
29、市政府向国务院、市委、市人大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市政府各部门对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共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