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市人大法制办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同召开2010年立法工作协调会。会议对地方性法规立项论证实验工作中涉及的立项论证项目的选项、立项调研论证的开展、提出立项论证报告、主任会议审定和与起草工作的衔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与协调,并就立项论证工作的前期基础调研、立项论证和起草等三个环节的立法工作向各起草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此次立法协调会的召开,在市人大与市政府之间就2010年地方性法规的立项论证工作开展,统一了思想认识,为增强市政府与市人大在地方性立法工作中的沟通协调,为提高地方性法规立法质量奠定了基础。